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国标电动三、四轮车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装〔2018〕227号)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,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定于5月27日起开展非国标电动三、四轮车备案登记工作。
本次备案登记工作分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为义州街道、城关街道非国标电动三、四轮车进行备案登记,请义州街道、城关街道车主尽快到指定地点申领车辆临时标识牌。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备案登记时间
2024年5月27日至6月27日(周末不休息)。其他乡镇备案登记工作将陆续开展,具体时间以通告形式发布。
二、备案登记对象
截至2024年5月27日前购买的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、未列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、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、使用电力驱动且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、四轮车辆(以燃油驱动为动力的三、四轮车不在此次备案登记范围之内)。
三、备案登记点
义州街道共设置两处备案登记点,上述车辆车主或管理人可选择就近备案登记点办理备案登记事宜,同时领取并安装备案登记标志。
登记点1: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县支公司:中兴街39号(县幼儿园对面)。
登记点2:中国人民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义县营销服务部:振兴路16号(文君旅社东)。
四、办理备案登记业务的要求和需要提交的资料
1.非国标电动三、四轮车所有人应将电动车送至备案登记业务办理点现场。
2.提供非国标电动三、四轮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。
3.提供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、购车发票原件、车辆合格证明等合法来历证明原件。
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
2024年5月24日
编辑:陈思霖
审核:李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