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大会精神,积极响应全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暨集中整治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要求,筑牢教育公平底线,回应群众期盼,确保寒假期间教育秩序平稳有序,维护师生合法权益,本局决定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治理重点与严禁行为
(一)严查违规补课
1.严禁在职教师自行组织、参与或与他人联合组织面向本校、本班学生及校外学生的各类有偿补课活动;
2.严禁在职教师在自有场所、租借场所或利用校外培训机构、托管机构、自习室等场地,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;
3.严禁在职教师动员、暗示、诱导、强制所任教班级或本校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,或为校外培训机构、个人介绍生源、提供学生及家长信息;
4.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。
(二)严治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
1.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电子红包、消费卡等财物;
2.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休闲等活动。
3. 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任何费用。
4.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,通过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、报刊、学习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,或收取回扣、提成。
5. 严禁利用家长资源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。
(三)严禁其他师德失范行为
1. 严禁在网络及其他公共场合,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;
2. 严禁组织或参与“升学宴”“谢师宴”,或借节日等之机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;
3. 严禁酒驾、醉驾、赌博、涉毒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公序良俗、社会公德的行为;
4. 其他违反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。
二、处理依据与惩戒措施
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,将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严格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锦州市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处理暂行规定》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,视情节轻重,给予以下处理:
1.经济处罚与退赔: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,清退违规所得。
2.党纪政务处分: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、撤职、开除等相应处分。是中共党员的,同时给予党纪处分。
3. 资格限制与岗位调整: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岗位聘用、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。
4. 连带责任追究:对治理不力学校教师违规行为频发多发的学校,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,并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。
5. 公开通报与记录:对典型案件,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。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和个人信用记录。
三、治理期限
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时间为: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。
四、监督举报
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,我局设立专项举报渠道,欢迎广大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。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并对提供的有效线索进行认真核查,做到有举必查、查实必究、究必从严。
义县纪委监委
0416-7721973
义县教育局
0416-7768822
0416-7733965
举报邮箱
yxjyjjj@163.com
yxjyj_rsg@163.com
义县教育局
2026年1月10日
编辑:陈思霖 校对:李奇 主编:葛芯

